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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温病条辨》 · 第 18 / 87 篇

寒湿

温病条辨第18篇原文 · 全篇约 6557 字 · 智学中医整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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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篇原文 · 开篇节选

四十二、湿之为物也,在天之阳时为雨露,阴时为霜雪,在山为泉,在川为水,包含于土中者为

湿。其在人身也,上焦与肺合,中焦与脾合,其流于下焦也,与少阴癸水合。

此统举湿在天地人身之大纲,异出同源,以明土为杂气,水为天一所生,无处不合者也。上焦与

肺合者,肺主太阴湿土之气,肺病湿则气不得化,有霜雾之象,向之火制金者,今反水克火矣,故肺

病而心亦病也。观《素问》寒水司天之年,则曰阳气不令,湿土司天之年,则曰阳光不治自知,故上

焦一以开肺气救心阳为治。中焦与脾合者,脾主湿土之质,为受湿之区,故中焦湿证最多;肺与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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