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按暑温伏暑,名虽异而病实同,治法须前后互参,故中下焦篇不另一门。)
三五、暑兼湿热,偏于暑之热者为暑温,多手
太阴证而宜清;偏于暑之湿者为湿温,多足太阴证而宜温;温热平等者两解之。各宜分晓,不可混也。
此承上起下之文。按暑温、湿温,古来方法最多精妙,不比前条温病毫无尺度,本论原可不必再
议,特以《内经》有先夏至为病温、后夏至为病暑之明文,是暑与温,流虽异而源则同,不得言温而遗
暑,言暑而遗湿。又以历代名家,悉有蒙混之弊,盖夏日三气杂感,本难条分缕晰。惟叶氏心灵手
巧,精思过人,案中治法,丝丝入扣,可谓汇众善以为长者,惜时人不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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