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智学中医
中医学习网 › 中医古籍 › 黄帝内经 › 第54篇
《黄帝内经》 · 第 54 / 83 篇

刺禁论篇第五十二

黄帝内经第54篇原文 · 全篇约 4771 字 · 智学中医整理
本页为中医知识与文献学习资料,不作为诊断、处方或自行用药依据。身体不适请及时就医,用药须遵医嘱。

本篇原文 · 开篇节选

黄帝问曰。愿闻禁数。(数、几也。言所当禁刺之处有几也。)岐伯对曰。脏有要害。不可不察。(五脏有紧要为害之

处。不可不细察焉。)肝生于左。肺藏于右。(肝主东方乙木。肺主西方辛金。圣人南面而立。前曰广明。后曰太冲。左

东而右西。是以肝左而肺右也。曰生曰藏者。谓脏体藏于内。脏气之从左右而出于外也。)心部于表。肾治于里(部、分

也。心为阳脏而主火。火性炎散。故心气分部于表。肾为阴脏而主水。水性寒凝。故肾气主治于里。张兆璜曰。心部

于表。故出于七节之旁。肾治于里。故止注于俞也。)脾为之使。胃为之市(脾主为胃行其津液。以灌四旁。故为之…

以上为开篇节选,完整原文请在阅读器中继续。

进入阅读器继续阅读本篇 →

未登录可免费试读前 3 篇,登录后可通读全书。

← 上一篇 刺齐论篇第五十一 返回《黄帝内经》目录 下一篇 刺志论篇第五十三 →
查看《黄帝内经》全书目录